据央视新闻报导,当地时间5月1日下午,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对韩国最大在野党一同民主党前党魁、该党总统提名人李在明涉嫌违背《公职推举法》一案进行宣判,决议将该案发回二审法院从头审理。
对此,李在明标明,“断定结果与自己所想的天壤之别,但法令也归于国民广泛构成的一致,民意最重要。”
据韩联社报导,1日当天,参与该案审理的12名大法官中有10人赞同断定李在明有罪,2人标明对立定见。大法院以为,李在明曾标明他和牵涉大庄洞地产弊案关键人物——已故前城南城市开发公社开发处榜首处长金文基一同打高尔夫球相片“被造假”,此番言辞归于发布虚伪信息。
在韩国大法院做出上述断定后,该案将被发回首尔高等法院从头审理。韩国《公职推举法》规则,假如总统提名人被判罚款1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130元)以上或有期徒刑,将主动损失议员资历,并在10年内损失被推举权;李在明参与大选的正当性将遭到质疑。
李在明1日就大法院(最高法院)断定将其涉违背推举法案发回重审一事标明,断定结果与自己所想的天壤之别,但法令也归于国民广泛构成的一致,民意最重要。
李在明在首尔到会一场活动后向记者作出如上表述。就国民力气等方面要求其抛弃竞选总统一事,李在明标明,“有关方面作为竞争对手或许会有各种主意,但政治终究是由国民做主的,我将依从民意。”
检方指控李在明在2021年12月竞选韩国总统期间,承受采访时谎报不认识城南城市开发公社榜首开发处处长金文基。金文基在承受城南市一个地产开发项目腐败案查询期间逝世。涉案地产项目推动期间,李在明任城南市市长。检方还指控他在2021年10月国会对京畿道政府检查中,就另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涉用地规划问题作虚伪陈说。
此前,一审法院确定李在明讲话归于分布虚伪信息,并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二审法院推翻一审断定,断定李在明无罪。
汹涌新闻记者 南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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